陈一球

时间维度:
地区维度:
乐清市
朝代:
清末民初
性别:
籍贯:
乐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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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平事迹(文字)

陈一球(1601—1654年后不久),字非我,号蝶庵,明末清初乐清(今慎江镇楼下村)人。9岁通晓经籍,14岁入邑庠,以博学为知府何廷相、督学周耀光所赞赏。崇祯八年(1635),上书浙江巡按御史赵继鼎,痛陈时事二十条,赵看后叹为“东瓯杰士”,转奏朝廷,罢免一批贪官污吏,人心大快。被罢官吏心怀怨恨,诬指一球著作《悟空编》为左道,《蝴蝶梦》为谤书,罗织成罪,拘囚四年。十三年(1640)谪戍福建镇东卫。临行之日,各地名士在江心屿置酒饯行,并赋诗颂扬一球义行,编为一集,何白亲题“长沙(指西汉贾谊)遗直”以志仰慕。其后御史任天成巡按浙闽,得知冤情,力予平反,并加举荐,厄于权奸,未能得志。甲申国变,清兵南下,顺治二年(1645)闰六月,唐王即位于福建,黄道周、曹学佺等大臣交章推荐,授一球为内阁中书。与此同时,鲁王监国于绍兴,两藩并立,号令未能统一,一球深以为忧,曾奏请唐王结好鲁王,并请进用郑遵廉、钱肃乐等人以收时望。唐王采纳众见,曾转饷十万犒师,无奈鲁王不慊,发敕封郑芝龙兄弟为公。唐王大怒,囚鲁王使者曹兆锦、林必达,斩陈谦,浙闽竟成水火。次年,浙闽相继被清兵攻破,一球遂归,筑园于白岩山故居,名曰灌园,躬耕垄亩,饮酒赋诗,度其晚年。后十八年卒。遗著有《悟空编》、《松石亭诗集》等,今唯存《蝴蝶梦传奇》二卷。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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