陈谦

- 时间维度:
- 宋
- 地区维度:
- 永嘉县
- 朝代:
- 南宋
- 性别:
- 男
- 籍贯:
- 永嘉(今温州城区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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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平事迹(文字)
陈谦(1144-1216),字益之,号水云,学者称易庵先生。南宋永嘉城内(今鹿城区)人。乾道七年(1171)和陈傅良、蔡幼学同在太学。博通古今,尤邃经学。次年进士及第,以甲科授福州司户。淳熙八年(1181)少保史浩荐于朝,任主管刑工部架阁文字,迁国子录,敇令所删定官、枢密院编修官,陈中兴五事。十六年出任江州通判,迁常州知州。绍熙五年(1194)提举湖北常平,旋改提刑。庆元元年(1195),辰州瑶人侵扰辰、沅、冈、邵四郡,谦率军平定,进直焕章阁,除户部郎中,出任总领湖广财赋。深知襄阳、德安二府为兵家必争之地,预为储粮;襄阳缺水,“破北城为地道,沟江,贮之三百尺。“其后二地被围,赖以无虞。二年,会党议起,坐丞相赵汝愚客被放罢。四年十二月复直焕章阁,差知袁州指挥,又为高文虎论罢。嘉泰二年(1.202),起为提点成都府路刑狱,修李冰石堰。寻移京西转运判官。韩侂胄谋扰金人,令献马者补官,七州民相扇为盗,谦移书劝阻,勿以败亡为戏!既而屡论襄帅皇甫斌、李奕罪,且求罢,上谕薛叔似协和,迁司农少卿、湖广总领兼湖北京西宣抚司参谋官。开禧二年(1206)十一月十八日诏除宝谟阁待制、湖北京西宣抚副使,即在汉阳设立宣抚司,指挥作战。因正使薛叔似处置军政失当,十二月二十四日和薛同被罢官。叶适对谦有功遭罢,深为同情:“夫挟三最(指北伐中有三大功),世不异,复不赏,已置不论矣。至庸人之谤公,则有甚可哀者。”后复知江州,嘉定元年(1208)正月,被诬贪污、馅佞、躁竞三不美失职。十二月再被论,罢宫观。八年,提举江州太平兴国宫。九年八月卒,年七十三。《宋史》论谦“首称侂胄为‘我王’,士论由是薄之”。叶适则在《挽诗》及《墓志铭》中盛称陈谦保全安陆及歼敌于汉水之功。杨万里在《淳熙荐士录》中赞谦:“学问深醇,文辞雄俊,声冠两学,陆沉下僚”。遗著有《诗解诂》、《春秋解》、《周礼说》、《易庵文集》、《永宁编》、《雁山行记》、《阳明洞天图经》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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